今年10月1日起,未进行编码登记取得环保号牌以及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沈阳市各类施工现场作业。这是记者8月24日在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得到的消息。
为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沈阳市制定《沈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工作方案》,监管对象主要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施工等场所,单位和个人拥有或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比如挖掘机、起重机、装载机、推土机、打桩机、铲车、吊车、压路机等。
在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力度方面,按照要求,沈阳市销售的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制造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之后)。依据相关法律,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海关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及使用人登录注册及登记编码, 沈阳市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操作程序,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注册登录和信息申报。
据了解,按照编码登记制度,沈阳市8月底前将完成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清单报送,9月底前,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审核、环保登记号码编定、环保信息采集卡及环保号牌的制作与发放。
明年起,沈阳市每年将对在沈阳市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一次尾气强制检测,对尾气超标排放的机械注销环保登记和环保号牌。同时对未执行环保准入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工地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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